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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松山湖家属随迁,要提供哪些亲属关系证明,一般要满足哪些条件?
答顾问解答
随迁须提供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独生子女证、收养证、亲属关系公证或能反映关系的户口簿等法定材料。离婚家庭另附抚养权归属证明,非婚生育须现场填写说明。材料一般须提供原件核验,部分可用户籍系统核查信息替代纸质证明。学历、职称、技能证书须可在国家认可平台有效查验,否则不予受理。随迁家属须提供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详详细介绍
在松山湖,家属随迁的亲属关系证明须为法定材料。可用材料包括: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出生公证、独生子女证、收养登记证、收养公证、公证部门亲属关系公证,或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、亲子关系鉴定,以及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群团组织档案材料(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)。父母离婚的,须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等抚养权归属材料;非婚生育的,须在现场或预约时填写非婚生育说明。
材料齐备是随迁顺利审批的基础。社保须为在莞依法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补缴、转移部分通常不计入连续年限。材料存疑时,受理部门可依法开展调查核实,申请人应予配合、如实说明情况。随迁家属须提供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,关系链条须清晰、完整、可追溯。办理入户前建议先评估自身条件,选择最匹配、最高效的落户路径,避免走弯路。东莞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,各类入户通道的办事指引会随政策更新不断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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